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鲤城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0年)》《泉州市鲤城区“十三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鲤城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0年)》《泉州市鲤城区“十三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市鲤城区环保局委托对《泉州市鲤城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0年)》《泉州市鲤城区“十三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FJXCZB2015077-1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3、 交货期: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4、 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招标文件自即日起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采购公告栏发布公告供采购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即日起五个工作日。接受邀请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即日起至2015年 9 月 10 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100元,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 14 日 下午15: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9月 14 日 下午15:30分(北京时间),在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公开开标。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47-355。
7、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技术方面的询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与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可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9、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或制造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4)投标人必须是从事环境保护或生态环境相关业务的专业机构或
(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1、采购单位:泉州市鲤城区环保局
12、监督单位:鲤城区政府采购办 电话:0595-22355798
13、招标代理: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47-355号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518425 传真:(0595)22518429
联系人: 潘先生 电子邮箱:FJXCZB@126.COM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500101040010721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编号:FJXCZB2015077-1
合 同 包 | 品目号 | 招标项目 | 数量 | 本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 (元) | 主要服务规范要求 | 服务地点 |
1 | 1 | 《泉州市鲤城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2015—2020年)》 | 1项 | 300000元整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 |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 |
2 | 《泉州市鲤城区“十三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 1项 |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