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公安局所需淅川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淅川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淅川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淅川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二、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中央空调设备;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3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1.4拟投标单位必须是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经销商;
1.5拟投标设备的生产企业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节能等规定;
1.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1.7投标人须具有2012年以来所中标的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同类业绩项目工程合同至少1份,具有良好的信誉;
1.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不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报名。
4.2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证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上述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料,现场报名须提供原件备查(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装订成册。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淅川县公安局
联 系 人:石先生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5539976677 0377-60585218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