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登封市2015年市政道路和人行道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5 16: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2015年市政道路和人行道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登封市2015年市政道路和人行道维修工程;

2.2 招标编号:登招[2015]045号

2.3 建设地点:登封市境内;

2.4 建设内容:沥青路面大修20100㎡,人行道改造18000㎡、更换路侧石3200米;

2.5 工期要求:3个月;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市区沥青路面养护维修改造

第二标段:市区人行道改造、更换路侧石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劳动合同且提供2014年1月以来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人及项目经理2012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可就上述施工标段中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8 月26日至2015 年 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封分中心(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4.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劳务合同、社保证明、业绩证明;

(4)投标人的业绩证明(与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

(5)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到场报名。

(上述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叁套并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年9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封分中心(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建设信息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甄先生

电    话:0371-67318882

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1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539991766  0371-67715639

电子邮件:taiyang1309@126.com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日,参加            日在           采购网公开发布的由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 (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建造师      及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查询名称) 

             月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