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农业局关于购买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补助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农业局的委托,就新安县农业局关于购买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补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5】040号
1.2 项目名称:新安县农业局关于购买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补助项目;
1.3 项目招标内容及供货数量:
复合肥(普通尿基氮磷钾)21.48吨;
复合肥(硫酸钾型氮磷钾)40吨;
地膜3800千克;
棚膜3010千克等农资;
1.4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 日历天内
1.5 预算资金:约25.2万;
1.6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生产或经营该物资的范围;
2.3 投标人若为肥料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肥料生产许可证或肥料登记证;
2.4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原件,肥料经销商还需提供肥料生产商的肥料生产许可证或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2.5 所投产品具有市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2.6 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须知
3.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8 月25日至 2015 年9月 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3.2报名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建业壹号城邦11号楼1901室。
3.3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若为授权经销商需携带厂家的授权委托书;(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新安县农业局
地 址:洛阳市新安县
联 系人:胡女士
电 话:0379-6729110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陈女士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建业壹号城邦11号楼1901室
电 话:0379-61281589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