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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区地名标志牌制作与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5 17: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州市民政局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区地名标志牌制作与安装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闽咨采[2015]17-1

    2、招标项目:地名标志牌制作与安装

3、招标内容及主要要求:详见附后的招标内容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 8   26 日至2015    每日上午 8:30 12:00,下午15:00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2层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售价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若邮寄,需另加50元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凡无法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报名函》(详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写明后加盖公章传真或送至本公司并与本公司本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情况)]。

6、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7、质疑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5点要求执行,否则不予接收。

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投标截止时间: 2015  15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3层)。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  9 月  15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3层)

 

1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2层; 

联系人: 黄长绵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传真:0591-8767786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福州市区地名标志牌制作与安装项目”投标保证金,名称可简写)

 

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号

品目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投标

交货期

1

1-1

单立柱路名牌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600面

90.00

 

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天内完成制作与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1-2

巷牌

100面

1-3

大门牌

600面

1-4

中门牌

2000面

1-5

维修、维护路名牌

200面

 

注:(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的内容必须进行完整投标。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次采购项目产品办理进口产品论证手续,经过财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整机)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劳务、运输、管理、安装、调试、维护、外贸代理费(若有)、技术培训、保险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4)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由下一顺序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中标。

(5)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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