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录播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 招标编号:闽建发采购【2015】028号
二、 下达编号:FT[GK]201508210139
四、 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 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莆田市政府采购网(pt.fjzfcg.gov.cn:8081)下载招标文件。
2. 标书工本费: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一并交于招标代理人。
五、 时间、地点安排:
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答疑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帐号—开户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 府分理处,账号--13441501040002770。
2)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分行,帐号--145010102200029333。
七、 本次所有投标人必须在“莆田市政府采购网(pt.fjzfcg.gov.cn:8081)”注册,且应在“资料下载”中下载“CA控件及供应商标书制作工具”进行网上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前提交二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纸式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光盘一份,以供存档使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启用另外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八、 投标人在递交纸式投标文件时还须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卡到开标现场,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的、未携带的或所携带的CA卡未能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九、 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十、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十一、 我司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莆田市政府采购网(pt.fjzfcg.gov.cn:8081)、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中段第19幢801室
联系人:小彭
电话/传真:0594-2338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