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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45店韩线山亭至郯薛路口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5 17: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S245店韩线山亭至郯薛路口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30029201500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45店韩线山亭至郯薛路口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以鲁交规划【2015】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庄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省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枣庄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SG201508232,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S245店韩线山亭至郯薛路口段路面改造工程,一级路,38.618公里,路面23-25.5米。包括罩面处理、路面加铺补强、病害处理、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建设年限2015年-2016年。本项目划分三个施工合同段:一合同k26+920-k49+047路面改造工程,22.127公里;二合同k49+047-k65+538路面改造工程,16.491公里;三合同段k26+920-k65+538交通安全设施,38.618公里。本项目工期: 一、二合同段180日历日;三合同段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S245店韩线山亭至郯薛路口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001)

S245店韩线山亭至郯薛路口段路面改造工程,一级路,22.127公里,路面23-25.5米。包括罩面处理、路面加铺补强、病害处理、桥梁工程等。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2010年-2014年)独立承担过2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12-2014)内施工过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12-2014)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12-2014)内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山东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明令禁止参与投标(未在通报期内)的。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任职资格;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任职资格B级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和近5年内(2010年-2014年)修建1个类似项目的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任职资格B级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和近5年内(2010年-2014年)修建1个类似项目的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交通或建设或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年及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和近5年内(2010-2014)1个类似项目任职经历。
   4.专职安全员(1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S245店韩线山亭至郯薛路口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002)

S245店韩线山亭至郯薛路口段路面改造工程,一级路,16.491公里,路面23-25.5米。包括罩面处理、路面加铺补强、病害处理、桥梁工程等。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2010年-2014年)独立承担过2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12-2014)内施工过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12-2014)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12-2014)内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山东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明令禁止参与投标(未在通报期内)的。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任职资格;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任职资格B级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和近5年内(2010年-2014年)修建1个类似项目的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任职资格B级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和近5年内(2010年-2014年)修建1个类似项目的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交通或建设或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年及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和近5年内(2010-2014)1个类似项目任职经历。
   4.专职安全员(1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S245店韩线山亭至郯薛路口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三标段
  (003)

S245店韩线山亭至郯薛路口段路面改造工程,一级路,38.618公里,路面23-25.5米。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2010年-2014年)独立承担过2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12-2014)内施工过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12-2014)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12-2014)内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山东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明令禁止参与投标(未在通报期内)的。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任职资格;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任职资格B级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和近5年内(2010年-2014年)修建1个类似项目的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任职资格B级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和近5年内(2010年-2014年)修建1个类似项目的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交通或建设或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年及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和近5年内(2010-2014)1个类似项目任职经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5-08-27至2015-09-0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枣庄市公路管理局517室(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2036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09-16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枣庄市公路管理局三楼会议室(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2036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上发布。
7. 补充信息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枣庄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 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2036号

   邮政编码: 277800                    联系人: 杨德生

   电话: 0632-8999033                  传真: 0632-8999033

   招标代理: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邮政编码: 252000                    联系人: 耿燕文

   电  话: 15863526223                 传  真: 0635-2928882

201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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