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电梯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长令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受峨山县人民法院(招标人)的委托,峨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电梯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YXSSZFCG2015011
二、项目名称:峨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电梯采购(二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交货(安装、调试)时间:预计2017年11份交货及安装,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根据工程进度),中标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一份电梯设计图纸。
五、交货地点:安装现场
六、采购内容及质量要求:
1、采购内容: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质保期 | 备注 |
小机房乘客电梯 | 2 | 部 | 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12个月 | 包括电梯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 |
无机房乘客电梯 | 1 | 部 |
2、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所投标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
3、主要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2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则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B级以上(含B级)、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B级以上(含B级)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工程能力的独立法人。
2.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B级以上(含B级),代理商所投标的电梯需具有制造商的授权书,所代理的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B级以上(含B级)。
2.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应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能力。
2.5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2.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具有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山水招投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兰苑洋房2幢1单元1501室)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制造商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3、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峨山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开标时间:2015年 9月 14 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峨山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峨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赵斌
联系电话:1398775316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联系人:黄悦
联系电话:0877-2064622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兰苑洋房2幢1单元1501室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