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96115部队营区营房取暖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96115部队营区营房取暖煤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CEITCL-JL-QTHW-15081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人民解放军96115部队营区营房取暖煤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96115部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96115部队营区营房取暖煤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 CEITCL-JL-QTHW-1508100;
(3)招标内容:营区营房取暖煤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要求:按照甲方要求供货;
(5)供货地点:通化市金厂镇、通化县干沟村、柳河县三源浦镇、柳河县三源浦镇四道河子村、白山市六道江西村;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厂商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煤炭生产企业或合法经销商;
(3)投标人须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具有煤炭质量检测权威资质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煤质检验报告书;
(4)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
(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通化市东昌区瑞江豪城5号楼2单元6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2)购买人身份证原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年9月14日下午13时30分整,接收地点:通化市东昌区建设大街3463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本项目开标时间: 2015年9月 14日下午13时30分整,地点:通化市东昌区建设大街3463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6115部队
采购人地址: 通化市金厂镇96115部队
联系人:高学飞
电 话:15500376617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市东昌区瑞江豪城5号楼2单元602室
联 系 人:马丽娜
电 话:13044352717/0435-5006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