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市海滨、市财政四栋办公楼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维修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机关事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市委、市政府、市海滨、市财政四栋办公楼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维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市委、市政府、市海滨、市财政四栋办公楼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维修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S01508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4-8898893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市机关事务局
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楼10楼
联系方式:颜先生 0754-889889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0754-88999860 0754-88174888
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粤通大厦南座303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完成时间 | 服务期 |
市委、市政府、市海滨、市财政四栋办公楼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维修设备采购 | 1项(政府四栋办公楼)/人民币:5850848.45元 | 1.货物(设备)在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2.须在2015年11月9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四栋办公楼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设备更换、安装、维修、调试、保养、维护(包含整套消防系统的3年维护、保养)。 |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3.投标人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的资质,其所有资质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拟担任本项目所需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6.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近三年《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5.0848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5日 10:00 至 2015年09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粤通大厦南座3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报名时带齐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⑥招标文件中“五、供应商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须在投标有效期范围内并提供原件核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粤通大厦南座303室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公示: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共五个工作日。如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电话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送达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公示网址: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www.gdgpo.gov.cn)、汕头市政府门户网(www.shantou.gov.cn)、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依据汕头市财政局的批复文件要求实施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执行招标投标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