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2015年粮棉油高产创建项目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灵宝市农业局的委托,对灵宝市2015年粮棉油高产创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招标条件已具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灵宝市2015年粮棉油高产创建项目;
1.2项目编号:HN/LB15-074;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工 期:1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1.6招标范围:采购肥料一批;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采购40%复混(复合)肥(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硫酸钾型45%复合(复混)肥及磷酸二铵肥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2投标人具有生产或销售同类产品能力;
2.3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合同;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共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同时在两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应选择中标金额较大的标段中标,而无条件地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另一标段顺延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3.1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同德酒店8013室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肥料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经销商的肥料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授权证明、2012年以来类似业绩一份(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及企业注册地工商局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3.2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每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时间: 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
3.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在报名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每标段(¥10000.00)。以转账形式交于招标代理机构并换取相应证明(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灵宝市同德酒店八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灵宝市同德酒店八楼会议室;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农业局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98-88566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号
灵宝办事处地址:灵宝市同德酒店8013室
灵宝办事处联系人:张艳红
灵宝办事处联系电话:1583985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