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妇幼保健院智能化建设及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安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智能化建设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智能化建设及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ZYQZ2015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9629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安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南安市
联系方式:戴先生 138059616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吴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受南安市妇幼保健院委托,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智能化建设及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ZYQZ2015013
2、项目名称:智能化建设及服务采购
3、本项目采购预算审核价(最高限价):120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4、招标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二节技术要求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投标人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据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保机构或税务机关出据的社保缴费证明)。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10.2。
6、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 8月25 日起至 2015年9 月 1 日,每天8:30-12:00,15:0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本招标文件可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但招标文件的费用务必于招标文件公告期满前向招标公司缴纳。
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采购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9、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new、泉州市采购招标网http://www.qzcgzb.com和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fjqz.gov.cn/ )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投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1 日下午 3: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开标时间:2015 年 9月21 日 下午 3:30 (北京时间)。
12、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3004898008 进行投诉。
采 购 人:南安市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13805961680
招标代理机构: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5-28962900 邮箱:fjzyzb@163.com
传 真:0595-22556633
开户名称: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7343010182600129129
保证金确认:陈女士
联系电话:18960383900
更多信息请关注:
泉州市采购招标网(http://www.qzcgzb.com)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投标人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4)投标人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投标人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据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保机构或税务机关出据的社保缴费证明)。(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5日 15:25 至 2015年09月0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1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1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