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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驻菏泽办事处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5 15: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岛海关驻菏泽办事处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经批准,资金性质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青岛海关驻菏泽办事处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青岛海关驻菏泽办事处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2.2工程规模:青岛海关驻菏泽办事处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项目总投资:约290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施工地点: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588号;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在建项目;

  3.4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 08 25 日—2015 08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分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室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到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

  (4)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正)及身份证;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需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青岛海关门户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青岛海关驻菏泽办事处  

      址: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588

  人:刘主任

      话:0530-5969925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菏泽中华人民路数码大厦A5

  人:赵女士

      话:13385301166      

  电子邮件:sdfzcx01@163.com

   

  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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