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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2015年农村公路通村工程建设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8-25 09: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民权县2015年农村公路通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民权县2015年农村公路通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各道路工程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加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民权县境内
2.2 招标编号:民财采购【2015】100号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3个标段,分别为:
第一标段:绿洲街道道路,共计8.375千米;
第二标段:龙塘镇道路,共计5.259千米;
第三标段:孙六镇道路,共计5.175千米;
第四标段:褚庙乡道路,共计7.016千米;
第五标段:双塔乡道路,共计5.229千米;
第六标段:花园乡道路,共计8.148千米;
第七标段:王庄寨镇道路,共计2.2千米;
第八标段:白云寺镇道路,共计6.7千米;
第九标段:庄子镇道路,共计7.938千米;
第十标段:野岗乡道路,共计4.608千米;
第十一标段:北关镇道路,共计6.914千米;
第十二标段:第一至第十一标段监理。
第十三标段:黄河故道生态廊道吴户线伏土山---S210道路工程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施工工期:7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安全、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第一至十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它在建项目;
3.3第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3.4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 企业2012年以来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为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4.投标人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8月25日至2015年08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民权县绿洲路中段;
4.2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第一至十二标段: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业绩、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十三标段: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监理工程师证书、类似业绩、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2 领取地点:民权县政府采购中心
6.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6.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权县北关镇人民政府、民权县野岗乡人民政府、
民权县庄子镇人民政府、 民权县白云寺镇人民政府、
民权县王庄寨镇人民政府、民权县花园乡人民政府、
民权县双塔乡人民政府、民权县褚庙乡人民政府
民权县孙六镇人民政府、民权县龙塘镇人民政府、
民权县绿洲街道办事处 、民权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271080888
代理机构:民权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绿洲路中段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0-3105957



201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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