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禹州市2014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禹州市2014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二次)已由许民宗{2014}4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禹州市2014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二次);
2.2 工程编号:JSGC-S-2015077;
2.3 工程规模:山货回族乡路庄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财政资金19万元;苌庄乡磨河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财政资金20万元;
2.4 工程地点:禹州市山货回族乡路庄村、苌庄乡磨河村;
2.5 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 发包方式:总承包;
2.7 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山货回族乡路庄村村内道路工程;
第二标段:苌庄乡磨河村村内道路工程;
2.8 计划工期:20日历天/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报名企业项目经理有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情况);
3.4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报名企业在职员工(以劳动合同为准);
3.5须持有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6须持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材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北楼922房间);
4.3联系电话:0374-2077866。
5.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5.3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4投标企业办公稿纸原件(含法人签字、企业固定电话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应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复印件叁套(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委托代理人与项目经理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如发现投标企业报名前项目经理已中标其他工程且未竣工验收的,将取消本次投标人资格。
6.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 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6.2 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6.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4-2077118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7703747880
监督电话: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4-8111255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