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展企大楼一层行政服务中心、12331投诉举报中心标准化改造及窗帘、档案柜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展企大楼一层行政服务中心、12331投诉举报中心标准化改造及窗帘、档案柜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展企大楼一层行政服务中心、12331投诉举报中心标准化改造及窗帘、档案柜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0624-151806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香东
项目联系电话:0591-2830223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
联系方式:方先生,电话:0591-837578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庄香东0591-2830223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展企大楼;
- 工程建设规模: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展企大楼一层行政服务中心、12331投诉举报中心标准化改造及窗帘、档案柜安装;
-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展企大楼一层行政服务中心、12331投诉举报中心标准化改造及窗帘、档案柜安装工程,总造价金额为736181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相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二级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1人,专业: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等级:不低于二级,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3)施工员:2人;(4)安全员:1人;(5)质检员:1人;(6)试验员:1人;(7)材料员:1人;(8)造价人员: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1人造价员。6、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通用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文件申请资料,以证明符合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细则”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7、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由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置入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使用复印件),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8、投标人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的电子化采购平台上注册入库(http://cz.fjzfcg.gov.cn/page/login/login.jsp),并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工作,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3.618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5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13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层7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