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石狮农贸市场、超市检测点建设采购招标公告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石狮农贸市场、超市检测点建设采购招标公告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XCZB2015095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单位 |
1 | 1 | 药物残留及食品致病菌干式试纸分析仪 | 石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 | 智能食品安全干式试纸分析仪 | ||
3 | 农药残留速测仪 | ||
4 | 两孔水浴锅 | ||
5 | 离心机 | ||
6 | 通风柜 | ||
7 | 玻璃器皿 | ||
8 | 试剂耗材(6个月) | ||
9 | 检测室门头及公示牌 | ||
10 | 1年管理咨询辅导 |
3.招标文件发售:请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2015年9月1日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200元,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53号] 。
5.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6.联系电话:0595-22518425 传真: 0595-22518429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或制造商。
7.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7.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5投标人出具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据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单位出据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7.6本次采购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610000元 ,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5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5年9月15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在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开标。
11.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单位: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500101040010721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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