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异龙湖“十三五”水环境保护治理规划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5 09: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州级HHBG2015043号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异龙湖“十三五”水环境保护治理规划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云赛招字ZFCG-2015-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异龙湖“十三五”水环境保护治理规划采购项目,项目业主(采购人)为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名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异龙湖“十三五”水环境保护治理规划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异龙湖全流域,流域面积360.4km2,1、科学分析异龙湖水环境变化趋势及成因,判断异龙湖污染发展阶段;2、全面开展异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预评估;3、系统开展流域基础调查和污染负荷核算工作;4、编制异龙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大纲;5、编制异龙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若投标人提供资质为投标法人的下属合法机构,须法人机构出具该资质机构其资质合法性的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应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4提供近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2014年7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及连续三个月的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3.7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资料。
3.9投标人以单位名义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
4.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明确共同授权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提供联合体各方相关业绩等,某一联合体中的成员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红河州蒙自市双河小区泰和街8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提供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及项目组组成人员证明资料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应由各方法定代表人共同授权一名牵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成员为事业单位,则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投标申请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才能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时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蒙自市工业园区8号路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红河州车管所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州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云南赛林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观澜路红河州环境保护局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双河小区泰和街8号
邮编:661100 邮编:661100
联系人:邓春玲 联系人:陈雁斌
电话:0873–3856190 电话:0873-3729476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