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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临淄区乌河流域运粮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清淤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5 10: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淄博市临淄区乌河流域运粮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清淤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淄博市临淄区乌河流域运粮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清淤项目监理

二、项目编号:LZGK201501-063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淄博市临淄区乌河流域运粮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清淤项目监理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鲁《诚信管理手册》、在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打印的本次投标《信用信息公开证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代表须具有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

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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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淄博天一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五楼);

3.方式:(1)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在鲁《诚信管理手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2)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各供应商必须到临淄区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交易部(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五楼)窗口报名。联系人:吴晓,联系电话:0533-7180065。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9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淄区招投标中心(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五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9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淄区招投标中心(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五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市临淄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   

联系人:于中元 联系方式:0533-7180065 

2.采购代理机构:淄博天一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五楼

联系人:于晓青  联系方式:0533-7229977 

邮箱:zibotianyi@126.com

 

                      

 发布人:淄博天一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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