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市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稍加整治项目(2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市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稍加整治项目(2期)工程已由吉国土资开发【2014】7号、九财联字【2015】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九台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内容。
2.3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合理发包价格:
一标段:波泥河镇片区涵管桥、田间路、生产路工程,合理发包价格:4830517.44元。
二标段:波泥河镇片区涵管桥、田间路、生产路工程,合理发包价格:5364070.33元。
三标段:纪家、龙嘉镇片区涵管桥、农桥、田间路、生产路工程,合理发包价格:5469208.49元。
四标段:纪家、龙嘉镇片区涵管桥、农桥、田间路、生产路工程,合理发包价格:4775198.21元。
2.4 计划工期:2015年10月1日—2015年12月20日,计划工期为81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及相关行业要求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一项及以上。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有类似工程业绩一项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
3.3 同一投标人只能就本项目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本项目一期工程的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须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单位进行考评备案的公告(公告〔2015〕12号)备案的单位或企业。
3.6 不接受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单位的处理意见(吉国土资开发【2014】27号)文件中涉及违规行为的单位进行本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每日上午 9时至 11 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6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每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玖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九台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
联 系 人:李树新
联 系 电 话 :0431-82195789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12号综合楼4楼
邮政编码: 130022
联 系 人: 郑元鹏
电 话: 0431-8181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