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市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稍加整治项目(2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市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稍加整治项目(2期)工程已由吉国土资开发【2014】7号、九财联字【2015】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九台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2525.07公顷;
2.2 服务地点:九台区波泥河镇片区、龙嘉镇片区、纪家镇片区;
2.3监理内容及发包价格:本项目与施工相关的所有监理内容,发包价格:39.5312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九台区人民政府验收合格、保修期结束止;
2.5 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及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2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无正在监理的施工项目。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3 本项目一期工程的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须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单位进行考评备案的公告(公告〔2015〕12号)备案的单位或企业。
3.6 不接受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单位的处理意见(吉国土资开发【2014】27号)文件中涉及违规行为的单位进行本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每日上午 9时至 11 时,下午 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9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陆仟 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九台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
联 系 人:李树新
联 系 电 话 :0431-8219578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12号综合楼4楼
邮政编码: 130022
联 系 人: 郑元鹏
电 话: 0431-8181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