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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国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改造工程的公开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5-08-25 09: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改造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GXZB-CG150825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改造工程已由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施工,招标人为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四个标段(规模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石材内注气凝土工程;【招标编号:GXZB-CG150825-1

二标段:外墙真石漆、HY-1A级防火保温板工程【招标编号:GXZB-CG150825-2

三标段:屋面找平层、卷材工程;【招标编号:GXZB-CG150825-3

四标段:窗槛处玻璃幕重装及其他工程。【招标编号:GXZB-CG150825-4

2.2 工程地点:吉林市松江东路5号。

2.3 计划工期2015919日至20151020日。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规范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执行。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825日至201583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吉林国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投标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注册证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3 施工招标文件一标段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二、三、四标段售价均为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915日下午14:00分。地点:吉林市旅游宾馆六楼会议室。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一标段:肆万元投标保证金;二标段:壹万伍仟元投标保证金;三标段:伍仟元投标保证金;四标段壹万元投标保证金。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吉林市财政局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址:吉林市松江东路5

联系人:刘东阳            电话: 0432-6307031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长江街44-8

联系人:任馨

电话:0432-66592588          传真:0432-66592577

               

                                                                201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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