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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中心城区慢行交通改善五年行动规划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5 08: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公示期:2015年825日至2015年831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612-1541H0190173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中心城区慢行交通改善五年行动规划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最高采购预算:人民币160万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研究范围

研究范围为广东省佛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包括禅城区行政辖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和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原罗村街道行政辖区、顺德区乐从镇行政辖区,总面积为361.66平方公里。

2、研究年限

研究年限为2015-2020年。

3.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任务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资质和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甲级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交);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交)。

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 8 25日起至2015年 9 14 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2:30-4: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1楼前台购标室(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银行账号:44001863201053050240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15日上午9:00-9:30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15日上午9:30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15日上午9:30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华俊、邹欣洁

采购人联系人:孔工

电话:020-83546223

电话:0757-83939819

传真:020-83602669

传真:0757-83211230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好金鹰大厦10楼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206号财富大厦A座8楼

邮编:510060

邮编:52800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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