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钢丝胎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钢丝胎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JCG-YK2015094-02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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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一个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生产厂家如果已经授权了代理商前来参加投标后将不得再以厂家名义参与,若出现同一生产厂家授权多家代理商前来投标时,只接受授权时间最早者(以生产厂家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时间为准)。
(4)一个投标人只能以一种品牌参与此次投标。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9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永康市江南街道久居新城19幢1号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江南甲第大酒店八楼)
九.开标地点: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江南甲第大酒店八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9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溪心支行
银行账号:1962770104000107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省级以上检测部门检测报告原件或彩色复印件
(5)若是代理商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永康市金胜路66号
联系人:陈新好 联系电话:0579-892906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叶挺
联系电话:0579-87447077
手机:1530679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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