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太阳能研究所、化工学院研究生科研仪器采购招标公告
云南师范大学太阳能研究所、化工学院研究生科研仪器采购招标公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师范大学太阳能研究所、化工学院研究生科研仪器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云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云南师范大学太阳能研究所、化工学院研究生科研仪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NTT201508407)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设备采购的资金为财政性资金,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选定中标人。
3、招标项目内容:
标段 | 序号 | 是否接收进口产品投标 | 产品(项目)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 | 备注 |
A | 1 | 否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详见第六章 | 1 | 台 | 云南师范大学指定地点 | |
2 | 否 | 荧光分光光度计 | 详见第六章 | 1 | 台 | 云南师范大学指定地点 | | |
3 | 否 | 数码荧光显微镜 | 详见第六章 | 1 | 台 | 云南师范大学指定地点 | | |
B | 4 | 否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详见第六章 | 2 | 台 | 云南师范大学指定地点 | ★ |
5 | 否 | 数码金相显微镜 | 详见第六章 | 1 | 台 | 云南师范大学指定地点 | | |
6 | 否 | 数码生物显微镜 | 详见第六章 | 1 | 台 | 云南师范大学指定地点 | |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独立法人资格;
6.2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6.3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招标项目内容表中带★的设备(产品)必须提供设备(产品)原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4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果采购的设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
6.5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记录,提供2014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费证明。
6.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6.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8 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交货地点:云南师范大学指定地点。
8、交货(安装)期: 合同签订以后20日内 。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于2015年 8 月 24 日至2015年 8 月 28 日止(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600.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档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另付邮寄费人民币100.00元。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 16 日上午10:00止。
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规定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金额:A标段:4100.00元;B标段:4700.00元。
12、开评标时间:2015年 9 月 16 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13、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云南师范大学
1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联系人:任皓 杨士琦 朱广娟
电话:0871—65895558
电子信箱:ttzbgs@163.com
投标保证交纳帐户: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帐 号:13561536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