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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温州市2015年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年度报告》编制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4 19: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就《温州市2015年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年度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HCZB-F150815WZC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1

《温州市2015年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年度报告》编制

30.00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公共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8月24日起(8:30-11:30,14:30-16:30,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发售地点:温州市西山南路凯裕花园南区会所2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6日09:30

.投标地点: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飞霞南路890号)

.开标时间:2015年9月16日09:30

.开标地点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飞霞南路890号)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圆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公共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购  人: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 传真:0577-88860366

   系  人: 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 传真:15158572233、0577-85902089/0577-85957565

  系  人: 吴先生

监 督 电 话:0577-88860386,联 系 人:徐先生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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