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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测速抓拍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4 22: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受香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香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测速抓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香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测速抓拍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AT021508185-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0316-2602291/26072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香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香河县五一路5号

联系方式:任自勇 0316-86250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震 0311-85110581 0316-2602291/260729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广安大街50号美东国际B座230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范围:电子警察、测速抓拍设备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香河县
供货安装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安防壹级资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承担本采购项目的技术经济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5.411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4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2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7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7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联 系 人:李震
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0316-2602291  
传真电话:0311-85110583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5110581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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