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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迎宾路北延段及胡庄子、万辛村、迎宾路堤坡扬尘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4 22: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受香河县新华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香河县迎宾路北延段及胡庄子、万辛村、迎宾路堤坡扬尘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香河县迎宾路北延段及胡庄子、万辛村、迎宾路堤坡扬尘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HBAT011508197-S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0316-2602291/26072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香河县新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香河县五一路东段

联系方式:路洪亮 0316-80882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震 0311-85110581 0316-2602291/260729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广安大街50号美东国际B座230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范围:环境治理、扬尘治理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工期:按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407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4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2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联 系 人:李震
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传真电话:0311-85110583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5110582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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