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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2013年范坡、朱阁两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第33标段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5-08-24 17: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禹州市2013年范坡、朱阁两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己由豫财综【2014】10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禹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因第一次招标第33标段招标失败,现对该标段的施工进行二次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禹州市2013年范坡、朱阁两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第 33标段施工

2.2招标编号:JSGC-T-2015074        

2.3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禹州市范坡、朱阁两个镇,涉及到禹州市范坡镇的15个行政村和朱阁镇的19个行政村,建设总规模为79471.81亩。

2.4工程地点:禹州市范坡镇、朱阁镇

2.5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防护林工程。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计划投资:约80万元。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或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是本单位职工)且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具有2012年5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土地整理类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两个月内有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7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报名后不得更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在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922房间)持报名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联系电话:0374-2077866;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5.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和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5.3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4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5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明细;

(以上资料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同时到场,且报名后不得更换;如发现投标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或投标人业绩不满足要求,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如发现投标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报名前已中标其他工程且未竣工验收的,其投标将被取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禹州市禹王大道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482297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开区航海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11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7398795

监 督 部 门:禹州市国土资源局   

监 督 电 话:03748162074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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