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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2013年范坡、朱阁两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第1-33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4 17: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禹州市2013年范坡、朱阁两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己由豫财综【2014】10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禹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禹州市2013年范坡、朱阁两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

2.2招标编号:JSGC-T-2015079;

2.3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禹州市范坡、朱阁两个镇,涉及到禹州市范坡镇的15个行政村和朱阁镇的19个行政村。建设总规模为79471.81亩。

2.4工程地点:禹州市范坡镇、朱阁镇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监理;

2.6发包方式:总承包;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禹州市2013年范坡、朱阁两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第1-5、20-22、31-32标段施工监理

第二标段:禹州市2013年范坡、朱阁两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第6-19、23-30、33标段施工监理

2.8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2.9计划投资:约102.47万元。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总监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总监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3.3投标人信誉良好,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列入B级(含B级)及以下等级或在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从业单位不良行为通报处罚期内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只能对禹州市2013年范坡、朱阁两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6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拟派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人报名后不得更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在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中楼922房间)持报名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联系电话:0374-2077866。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5.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5.3项目总监的职称证、注册证;

5.4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5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人的劳务合同;

以上资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叁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项目总监与委托代理人须同时到场,且报名后不得更换;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禹州市禹王大道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4 - 82297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开区航海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11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7398795

监 督 部 门:禹州市国土资源局 

监 督 电 话:03748162074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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