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房寺镇汉能光伏发电基地公路改造工程路面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禹城市房寺镇汉能光伏发电基地公路改造工程路面施工与监理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城市房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规模为:路线全长4.407km,沥青路面宽度5m。
2.2 建设地点:禹城市房寺镇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60天(日历日)
2.5 项目编号:HBZBGK-2015169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B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禹城市政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请提前联系代理公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公路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或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4.4 本项目恕不接受不报名而参与开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5日09时30分,地点在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和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禹城市房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520690567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方式:0534-6035286、18505346964
电子邮件:sdhbzbdz@163.com
8、监督机构
禹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34-7365878
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电话: 0534-7365668
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