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歌舞团有限公司文艺专用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0335N2871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方歌舞团有限公司文艺专用设备购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10万元整
四、项目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投影机 | 2台 |
2 | 投影机镜头 | 2个 |
3 | 多媒体服务器 | 1套 |
4 | 辅材附件 | 1批 |
合共 | 人民币110万元整 |
注: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详细项目需求请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提供投影机制造商或其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协会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或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灯光资质一级(甲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该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24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购买: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协会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或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灯光资质一级(甲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该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44001490907053003335
并请注明事由:N2871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传真至我司:020-87284598;
3)将上述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邮费由潜在投标人支付)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5日15时00分(注:14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公示期为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共五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刘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87258495-302、301 电话:
传真:020-87284598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 联系地址:
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邮编:
邮编:510075
开户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44001490907053003335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