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疗中心及精神卫生科大楼电开水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卫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疗中心及精神卫生科大楼电开水炉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疗中心及精神卫生科大楼电开水炉采购
2、招标编号:HLX148-CG150705
3、采购单位: 中卫市人民医院
4、代理机构: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内容: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疗中心及精神卫生科大楼电开水炉采购
7、标段划分及采购预算:一个标段;
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为:¥500000.00(大写:伍拾万元整)
8、资格条件:
领取招标文件和开标时报名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者相关资料,以便资格审查:
8.1、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外,还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8.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8.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8.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8.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8.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8.7、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对所投产品及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时需要提供原件)。如为制造商可不提供。
备注:详细的其它资质证明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网络报名。
9、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报名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到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兴庆区绿地集团企业公园D区32号楼2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地址和递交截止时间
11、开标时间及地点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
公司
地 址:中卫市鼓楼西街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集团企业公园D区32号楼二楼
联系人:王铁军 联 系 人:孙良俊
电 话:13723338768 电 话: 0951-6916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