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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宝路改线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4 15: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宝路改线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宝路改线工程已由平发改基础[2014]539号文及平发改设计[2015]142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采购编号分别为:PZC2015-4378Ag-50711;PZC2015-4379Ag-50712;项目业主为平顶山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省补、市、县配套资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委托,就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起点位于新城区夏店村现平宝路上,向东北至孟宝铁路南侧后,沿孟宝铁路向东南,经王庄北、南宋北、东王营北、郑营北,穿过平顶山煤业集团乙炔厂与现平宝路相交,终点位于新城区平宝大道与平安大道西延工程相交的井营路口。全长8.099公里。道路红线宽为60米,道路横断面布置:5.25米(人行道)+5.5米(非机动车道)+4.25米(绿化分隔带)+30米(机机动车道)+4.25米(绿化分隔带)+5.5米(非机动车道)+5.25米(人行道),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管涵9道,箱涵2道。箱涵宽度与路基同宽。设计荷载标准为城-A级。

2.2建设项目工期:计划施工工期1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工程。

2.4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施工合同段,一个施工监理合同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合同段编号

起止桩号

里程(Km)

主要工作内容

PBLGX-01

AK0+000-BK8+083.3

8.099

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工程

PBLGX-J01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施工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乙级资质具有近五年内类似工程项目(2010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承接过累计里程不少于40公里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新建、改建或改造项目)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监理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五年内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2010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承接过累计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新建、改建或改造项目),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3.5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根据豫交工【2009】41号文精神,在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5825日至 2015 831日每日上午 8 30分至12 00分,下午 1400分至 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购买投标文件。

购买施工招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本人二代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施工企业)为本公司人员的证明且出具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网上可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交安A类证书,项目经理具有交安B类证书。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等。

购买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公司人员的证明且出具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审查后原件退回,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彩色影印件1套备案,电子U 盘一个)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 1000 元,图纸每份售价为2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930 9  00 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二代身份证,于2015 930 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平顶山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长安大道交通大厦      联 系 人:王女士  张女士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37552634   13837508808                

电    话:0375-2658611                            0375-223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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