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公安局办公家具、电子产品及锅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临潭县公安局办公家具、电子产品及锅炉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潭县公安局的委托,就临潭县公安局办公家具、电子产品及锅炉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HQGS-GNC2015-118
2、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三个包。
第一包:办公家具(1)1.4米办公桌68张;(2)无扶手椅78张;(3)条桌8张;(4)三人位沙发12套;(5)大茶几3个;(6)密码柜1组;(7)偏三斗文件柜5组;(8)单人位沙发1套;(9)单警装备柜4个。
第二包:电子产品(1)笔记本电脑9台;(2)打印机15台;(3)彩色激光打印机6台;(4)彩色喷墨打印机4台;(5)针式打印机1台;(6)打复扫一体机5台;(7)碎纸机5台;(8)扫描仪3台;(9)录音笔3台;(10)刻录机2台;(11)硬盘1台;(12)UPS不间断电源1台;(13)摄像机6台;(14)照相机8台;(15)录像机1台;(16)微距镜头1台;(17)滤光镜3台;(18)定向反射镜1台;(19)电视1台;(20)冰箱1台;(21)冰柜1台;(22)洗衣机1台。
第三包:(1)卧式四回程变频数控环保锅炉1台;(2)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1套;(3)光合全自动电热开水器1台;(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
(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及地点:
(1)投标人需先在临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方可投标(已登记的投标人不再登记)。
(2)发售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止(发售期为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临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购买获得,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份,若需电子版另加6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于2015年9月18日10:00时之前,递交到临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2)兹定于2015年9月18日10:00时在临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和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单位:临潭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周天灵
联系电话:15309416230
(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鹏飞
联系电话:0941-8261126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