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十里工业园大潮江至檀圩收费站供水管道安装工程(招标编号:XZZB201508099A)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里工业园大潮江至檀圩收费站供水管道安装工程 已由 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复采购计划,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灵山县十里工业园大潮江至檀圩收费站;
建设规模: DN300球墨铸铁管长度3740米,DN300碳钢管长度为70米 ;
合同估算价: 255.35万元;
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土石方工程、管网工程等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购买标书的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每天上午 0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8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南宁市建政路31号广西二轻大厦710号)。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及资料费),售后不退。
报名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报名期间开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携带下列证件报名: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复印件、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灵山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注: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建政路31号广西二轻大厦6楼60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www.gxxzxmgl.cn)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山县 地 址:南宁市建政路31号广西二轻大厦7楼
邮 编: 邮 编:530023
联 系 人:欧阳可森 联 系 人:苏晓英
电 话:13877711162 电 话:0771-5660532
传 真: 传 真:0771-5660532
网 址: 网 址:www.gxxzxmgl.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建政支行
账 号:210 210 710 93000 7699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