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丰县基础教育专网光纤线路组网租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信息预告
预告日期:2015年8月24日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期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咨询或提出宝贵意见。 | |
项目名称及编号 | 新丰县基础教育专网光纤线路组网租赁采购项目(XFJY2015—060)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性质 | 部门类采购 |
准入资格 |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由本中心实行集中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预告有效期 | 2015年8月24日起至2015年8月28日止 |
征求意见 | 1、为有效地促进公平竞争,欢迎各潜在的投标人对本方案提出更合理和专业的意见,有关意见可直接与采购单位联系。 2、本预告暂定内容最终以韶关市政府采购网正式公告为准,请予以关注。 3、集中采购机构: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751-2198023 4、采购单位名称:新丰县教育局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1-2258025 |
采购文件初稿点此下载(暂定)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