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宁县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宁县农业局的委托,对广宁县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点击下载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相关内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2015ADL075(Z)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宁县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采购项目
三、 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内容如下,项目任务安排和进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招标项目内容 | 建设面积 | 完成期 | 预算金额 |
广宁县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采购项目 | 4263亩 | 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提交成果报告,由业主组织专家评审。 | ¥231,760.00元 |
2、 合格的投标人须对整个项目进行投标,不得只对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资质;
5、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东省水利厅已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北京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9月13日(节假日除外),
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肇庆市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13栋二楼B卡。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前来购买招标
文件,同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2)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4) 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5) 水利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6) 在广东省水利厅已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 如是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均须编入投标文件中,为了提高效率,请供应商先下载“采购文件报名记录表”填写完整后打印出来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前往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14日下午3时00分至3时30分;
2、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4日下午3时30分;
3、 地点: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人社局6楼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评标室。
4、 开标时间:2015年9月14日下午3时30分。
5、 开标地点: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人社局6楼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评标室。
九、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宁县农业局
采购人联系人:伍小姐
电话:0758-863263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谭小姐
电话:0758-2867208-3002
传真:0758-2867638
联系地址:肇庆市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13栋二楼B卡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