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一期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一期电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92-156BYDC20125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一期电缆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预算人民币4103083.84元。资金来源: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一期电缆采购项目;
2. 范围:本项目主要是对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一期的变配电房项目进行配置,包括电缆设备一批和电缆、管道沟井敷设及路面复原。详细内容及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3. 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使用。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5.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31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在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修改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在证书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3.投标人需具备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5.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主要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书,原厂技术确认函原件, 其主要设备如下:
1) 电力电缆
6.投标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关资质证书等以及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依序装订成册,原件携带备查。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营业部(详细地址: 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营业部“标书发售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15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15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营业部开标厅。
八、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0125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点击打开链接招标文件;点击打开链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林工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4-83652965、83652962 电话:0754-88627325
传真:0754-88781987 传真:0754-88627325
联系地址: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 联系地址:汕头市新美路
邮编:515000 邮编:51500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