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文体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 的委托,对 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文体器材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QC1501HG0704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文体器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317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内容:文体器材采购 2、预算金额:¥317万元 3、数量:详见《采购人需求》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人需求》 5、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体育设备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为所投报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如为经销代理商的必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销售同类型产品的业绩经验; 5、投标人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公平竞争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没有权利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进行评断和论断,只有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才拥有评审和论断的权利)。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25日起至2015年9月1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4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4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文体器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梁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翟先生 |
电话: | 020-83576900 | 电话: |
|
传真: | 020-83499619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89号 |
邮编: | 510095 | 邮编: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梁小姐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翟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83576900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开户行: | 建设银行广州恒福路支行(保证金专款账户) |
|
|
帐号: | 44001400808053000395(保证金专款账户) |
|
|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