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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疗中心窗帘采购与安装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8-24 17: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疗中心窗帘采购与安装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卫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疗中心窗帘采购与安装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疗中心窗帘采购与安装项目

2、招标编号:HLX149-CG150706

3、采购单位: 中卫市人民医院

4、代理机构: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内容: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疗中心窗帘采购与安装

7、标段划分及采购预算:一个标段

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为:¥1800000.00(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

8、资格条件:

领取招标文件和开标时报名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者相关资料,以便资格审查:

8.1、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外,还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8.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窗帘或布艺设计制作安装);

8.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8.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8.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8.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8.7、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对所投产品(特指主料中的窗帘和医用隔帘)及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时需要提供原件)。如为制造商可不提供。

备注:详细的其它资质证明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网络报名。

9、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报名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824日至2015828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到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兴庆区绿地集团企业公园D区32号楼2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地址和递交截止时间:

2015915日下午15:00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入指定账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11、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915日下午15:00点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公开招标。

1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

地址:中卫市鼓楼西街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集团企业公园D区

32号楼二楼

联系人:王铁军             联系人:孙良俊

电话:13723338768          电话: 0951-6916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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