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取暖用块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HYZX083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取暖用块煤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取暖用块煤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取暖用块煤采购;
2.3规 模:450吨(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4供货地点: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乡镇营业网点;
2.5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完毕;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具有能源监测部门出具的煤炭检验报告书;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税务登记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
(5)煤炭检验报告书;
(6)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5日9:30时,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采购预算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双辽市郑家屯街东春路1057号
联系人:佟 刚
电 话:0434-7317016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系人:张晶晶
电 话:0431-85670001-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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