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泉派出所办公楼修缮改造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4 09: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44040120150601309S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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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温泉派出所办公楼修缮改造工程 | ||
项目地址 |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 | ||
建设单位 | 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 | 单位性质 | 公检法司 |
联系人 | 黄文聪 | 联系电话 | 13676009955 |
招标内容规模 | 建筑装饰装修 | ||
项目来源 | 市采购办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项目类别 | 房建 | 招标类别 | 施工 |
资金来源 | 预算内(财政) | 资金到位情况 | 10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入围方式 | 直接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 |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 950,727.77元 |
报价上限 | 884176.82元 | 报价下限/投标偏离值 | 0≤投标报价偏离值≤[5 ]% |
完成时间要求 | 70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项目分类 | 小额网上交易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资格 |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珠海市外广东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投标保证金数额 | 1.8万元 | 投标保证金方式 | 银行转帐 |
投标确认截止时间 | 2015-06-24 15:30 前 | ||
资格审查资料 | 1、网上投标 | ||
招标人/招标代理 |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蒋少兵 | 联系电话 | 2651788 |
投诉受理部门 | 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
交易中心地址 | 网址:http://www.cpinfo.com.cn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756-2538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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