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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漯河市城市管理督察处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工作及坐席人员服务外包招标项目相关事项的变更及澄清说明

作者: 发布于:2015-08-24 09: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漯河市城市管理督察处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工作及坐席人员服务外包招标项目相关事项的变更及澄清说明

各投标单位:

漯河市城市管理督察处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工作及坐席人员服务外包招标项目有所变更及澄清,详细如下:

1、资质变更:取消原资质要求中“投标单位须是具备相关行业资质的保安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的要求,变更为“投标单位须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建设,开标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它资质要求不变;

2、开标时间变更:取消原定于201596上午9:00的开标。新开标时间定为2015923上午9:00另外,本次招标接受第二次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824828,报名方式详见原招标公告。

3、招标内容的澄清:

1)、招标文件中要求“对采集上报、热线投诉、视频监控、领导交办等途径反馈问题进行立案、派遣、核查”,特此说明由中标单位负责核查;

2)、招标文件中要求“指挥中心发出的核查、核定指令回复需在2小时内予以回复”,特此说明由中标单位负责核查;

3)、招标文件中要求“公司各类办公支出(包括房租、电话、网络、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特此说明由中标单位承担,但坐席人员由采购方承担;

4)、招标文件中要求“具有“数字城管”信息采集项目管理经验”,特此说明其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定;

5)、招标文件中要求“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20158120151231”,特此说明服务若达到标准,可以顺延。

6)、未尽事宜请查阅住建部相关标准。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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