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6-2017年国检局UPS配电及空调系统维护保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2017年国检局UPS配电及空调系统维护保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2017年国检局UPS配电及空调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项目编号:O61629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未、章海涛
项目联系电话:021-62836127、18721731902、1376118148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
联系方式:顾梦婕,电话:021-386210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未、章海涛,电话:021-62836127、18721731902、13761181480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 项目名称:2016-2017年国检局UPS配电及空调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 招标编号:O616296
-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心机房精密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配电系统以及民用空调系统等进行维护、保养。(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2. 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独立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3. 投标方须在上海设有专业的服务机构,并具有本次招标范围内UPS及空调设备原厂商的产品代理资格(以原厂商的授权证书或投标方与原厂商的授权代理协议为准),以保证投标人的专业经验;4. 投标人须出具本项目主要维保设备(UPS及精密空调)原厂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函;5. 投标方近叁年内有相同或类似精密空调、UPS项目建设的成功实施案例;6. 投标方须能在最长不超过24小时内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备品备件;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4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 税务登记证副本;3. 组织机构代码证;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5. 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其房屋租赁合同;6. 原厂商的授权证书或投原厂商的授权代理协议;7. 主要维保设备(UPS及精密空调)原厂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函;8. 相同或类似精密空调、UPS项目建设的成功实施案例的合同或用户验收报告或中标通知书。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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