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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DNA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4 10: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DNA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5-146)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5-146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DNA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佰壹拾叁万元整(¥4,130,000.00);01包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02包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元(¥1,130,000.00);超出各包组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01包: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DNA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芯片测序仪);

02包: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DNA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便携式激光发现仪、微量生物物证DNA提取系统、PCR扩增仪、梯度PCR扩增仪、高速冷冻离心机);

五、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及验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01包: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若投标人非所投货物生产厂家,则须提供由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或国内区域总代理),或生产厂家在国内办事处出具的所投主要产品(芯片测序仪)的授权证明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非生产厂家直接授权,还需提供可溯源至生产厂家的证明材料),评标现场提供授权证明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查验,未提供原件查验的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02包: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若投标人非所投货物生产厂家,则须提供由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或国内区域总代理),或生产厂家在国内办事处出具的所投主要产品(便携式激光发现仪、微量生物物证DNA提取系统、PCR扩增仪、梯度PCR扩增仪、高速冷冻离心机)的授权证明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非生产厂家直接授权,还需提供可溯源至生产厂家的证明材料),评标现场提供授权证明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查验,未提供原件查验的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4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01、02包招标文件售价分别为人民币300元。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⑴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⑵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地址: www.zhgpo.gov.cn):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8月24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16日9:00-9:30 (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国际科技大厦22号开标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6日9:3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9月16日9:30 (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国际科技大厦22号开标室。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公安局

(2)采购单位联系人:傅先生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8641606

(4)采购单位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建兵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7(项目咨询)、2173708(投标保证金查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十四、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余小姐、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02073、0756-2653852 

传真:0756-2602075

 

珠海市公安局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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