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五莲县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五莲县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WL-ZFCG2015-084
三、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无 | 五莲县公安局 装备采购项目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必须提供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 54.00 万元 |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五莲县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包括台式电脑70台;便携式打印机30台;专业摄像机1台;摄像机10部;会议话筒20支;硬盘60块;服务器硬盘4块。包含以上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投标人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08月24日至2015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沿街。
3.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售价:150元/份。
5.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09月15日14时30分至2015年09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五莲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09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五莲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五莲县公安局
地 址:五莲县人民路1号
联 系 人:厉 伟 胡善鹏
联系电话:0633-561372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联 系 人:刘晓龙 崔耕阳
联系方式:0633-8788369 hyharz@163.com
附件: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范本)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近期将参与工程(办公设备)招投标 (采购)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对单位(个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函告我单位。
申请单位: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备注:申请查询的单位须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申请,被查询公司(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查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633-301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