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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小额修缮服务资格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4 09: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小额修缮服务资格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小额修缮服务资格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GZCQC1501FG02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5769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地址:罗工 020- 83115052

联系方式: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61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020-8357690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内容: 本项目为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10万元以下公安用房修缮服务资格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00.00),上述金额为预算金额,结算以实际工程发生量为准。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没有义务确保各中标单位的具体工作数量,具体工作数量需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而定,请各中标单位自行评估风险,并自行承担。

项目服务期:一年六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人需求

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登记备案手续且在有效期内;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注册单位为投标人;4、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3)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4)《公平竞争承诺书》。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登记表可直接上代理机构官网下载填写打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没有权利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进行评断和论断,只有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才拥有评审和论断的权利)。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1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邮寄,具体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1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1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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