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张登中学东闾分校新建宿舍楼及食堂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张登中学东闾分校新建宿舍楼及食堂项目。
1.2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东闾村村北。
1.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064.24m2。
1.4质量标准:合格。
1.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1.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 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2月18日,总工期 120日历天。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外埠企业须取得《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 月24日至 2015年 8月28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下同),在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招标代理室5(清苑区建设北路541号)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信用手册、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书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9月14日9时30分,递交至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潜在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或媒体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市清苑区张登中学东闾分校
地 址:保定市清苑区东闾村
邮 编: 071100
电 话: 0312-8015537
传 真: 0312-8015537
联系人: 王金栋
招标代理:河北永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建华南路789号十方商贸城10号楼607室
邮 编:071051
电 话:0312-2011168
传 真:0312-2011168
联 系 人:李建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