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总队全区公安消防机构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总队全区公安消防机构执法记录仪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文件编号:HNZBXD-2015H045
二、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总队
联系人:王震 电话:0951-5057636
三、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标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32号四层
联系人:王雅琪 杜宇鹏 电话:0951-5019483
四、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 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五、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执法记录仪 | 台 | 521 |
2 | 采集工作站 | 台 | 73 |
3 | 台 | 1 | |
4 | 管理软件 | 套 | 1 |
5 | 采集工作站升级硬盘 | 台 | 8 |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备查。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7.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8.所投执法记录仪必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已通过GA/T947-2011《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标准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上家公章)。
9.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禁止转包和分包。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 21日起至2015年8月27日(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资质要求中所有证书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彩色扫描件(.jpg图形格式)上传。
2、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3、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②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0951-7805195、7805196。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 15日上午9:00整
十、开标时间:2015年9月15日上午9:00整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汽车大世界对面
宁夏中标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1日